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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交警查获驾驶证吊销期间酒驾违法
本网讯(通讯员李东兴)为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百日行动,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9月11日21时许,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稷王路与稷南大街交叉口路段设卡整治时,查获一起驾驶证吊销期间酒驾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车牌号为晋MV***2的小型轿车驶入检查点,执勤民辅警闻到车内刺鼻酒味,驾驶人徐某神情恍惚、言语含糊。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达61mg/100ml,属饮酒驾驶。
进一步核查发现,徐某曾于2020年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此次系驾驶证吊销期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稷山交警表示,将持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百日行动,严厉打击酒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人以案为鉴,严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责编:刘中青
校对:李东升
审核:唐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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