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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公检法同堂“充电”——共学帮信罪新规
7月31日下午,闻喜县人民法院组织“公检法”三家的办案骨干齐聚一堂,共同学习研讨两高一部最新发布的《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
会上,闻喜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建峰亲自带领大家学习了新出台的《意见》,参会各位办案骨干在针对当前办理的案例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张建峰同志在总结中强调,新规为基层办案提供了明确标尺,但更关键的是在个案中把握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既不放过职业罪犯,也不能扩大打击面。
新规普法
在电话卡犯罪认定上,新标准不再区分“他人”或“本人”,只要收购、出售、出租电话卡累计达20张以上,即认定为“情节严重”。
银行账户标准同样迎来细化。过去,行为人出售出租本人账户且流水金额达20万元即可能入罪,新规明确要求同时满足:出售、出租本人3个以上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且账户流入资金30万元以上。
主观明知的认定突破。证明行为人“明知”对方从事犯罪活动,一直是帮信案件办理的难点。新《意见》在2019年司法解释列明的7种“明知”情形基础上,新增3种可推定为“明知”的情形。新增情形直击职业犯罪团伙的规避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特别强调避免客观归罪——在“两卡”案件中,不能仅因行为符合“情节严重”就定罪,必须同时查证被帮助对象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以及行为人主观上明知对方从事犯罪活动。
“不是所有帮信参与者都应‘一刀切’处理。”《意见》对涉案人员的惩处作出层次化规定。对职业化团伙、跨境犯罪组织者、骨干成员,以及利用“深度合成”等人工智能技术实施犯罪的,应依法从严惩处。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被胁迫参与者等末端人员,若情节轻微可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非罪化处理比例将提高。
这场联席会议为闻喜打击帮信犯罪装上“新导航”。让帮信犯罪在闻喜无处遁形,让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更加安全。
责编:刘中青
校对:李东升
审核:唐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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